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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前。
与郑伟琛在小区楼下重逢的那一晚,简葇始终睡得不安稳,刚一睡着就会梦见一个孤单的人影站在电影院的门口,从黑夜站到天明。
她清楚地记得,那晚下了一场很大的雪,从日落下到日出……。
在床上辗转反侧到快要天亮,她才睡沉,再睁开眼时,一轮红日在林立的高楼大厦里探出半个圆,像是画在半空中的油彩般艳丽。
每次只要他出现在她身边,阳光都会特别灿烂,照得她心底都是暖意,慢慢荡漾。
过去是,现在亦是。
可惜人不是植物,只要有阳光就能维持生命。
人需要得太多,欲望太多,为了满足这些需要和欲望,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就必须放弃,比如爱情,比如自由……。
所以,既然错过了那场电影,便是错过了,再见,也只能是朋友。
其实仔细想想做朋友也没什么不好,就像过去一样,淡淡的关心,淡淡的在意,淡淡的相处,不用想未来,也不必怕迷失。
这样想着,她顿时神清气爽地爬起来,收拾完自己,又开始整理房间,那种振奋的情绪真是久违了。
房间刚刚打扫完,她正在一目了然的衣橱里挑衣服,门铃响了。
透过模糊的猫眼,她看见门前站着同样神清气爽的郑伟琛,他的手中提着一个袋子。
与昨晚冷硬的正装相比,郑伟琛今天简单的牛仔裤白衬衫随性许多,可不知为什么,这最不夺目的颜色穿在他身上,都会让周围的景物形同虚设,世界好像只有他一种沉静的色彩。
她回头看墙上的时钟,才七点钟,这也太早了吧,难道他的时间观念都是如此的超前?
为了跟上他超前的时间观念,她只能素面朝天,穿着肥大的白T恤和几乎隐没在T恤衫下的牛仔短裤打开门,为他拿了一双男款的拖鞋,那是她为经纪人威爷准备的。
他看了一眼,迟迟没有穿。
一时间,有点冷场。
“你的衬衫很不错。”
她随便找了个话题。
虽说这是在他们这个圈子里最常用的社交辞令,可她说的没有一丝虚情假意。
这件衬衫设计剪裁雅致精细,质地轻柔,无一处不与他刚毅有型的身体曲线完美贴合,低调却又有格调,米兰时装周上那些大师之作也不过如此。
她特意找了找Logo,一无所获。
“谢谢。
我会帮你转达给我表姐。”
“你表姐?”
“嗯,她是个裁缝,不过,她非说她是个‘艺术家’。”
后来她才发现,他大多数的衣服都是他表姐为他私人定制的,应他强烈的要求,Logo都绣在衣服内侧最隐蔽的地方,她一直没有留意。
所以她很久以后才知道他表姐的法文名字叫Amber,而出自AmberLi之手的服饰,都是当红的一线女星用来走红毯的。
“我刚去买的早餐,一起吃。”
他将手中包裹得严严实实还冒着热气的袋子递给她,她嗅到最爱的油条豆浆的香气,顿时饥渴难耐。
迫不及待准备好餐具,他们坐下来一起吃早餐。
简葇已经记不得自己多长时间没吃早饭了,更别说如此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早餐。
她一不小心吃多了,于是吃饱了撑地问:“你为什么给我买早餐?”
“因为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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