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瞎子阿婆死了,德叔死了,阿妹半死不活,我全部身家都没了,这一切,都是水哥的计划。
他笑眯眯的,不动刀兵,就把我整的家破人亡,是真正的好手段,真正的老江湖。
借刀杀人,一石三鸟,不过如此。
我坐在家门口想了两个小时,才有了大概计划,当下不声张,先去外面买手机,以前的卡插进去,还能用,只是已经欠费,干脆扔掉不用,重新换新卡。
可惜以前的手机,在海上下雨被水泡坏,再也无法开机,曾经的号码一个都没有了。
我先给老家打电话,用普通话跟老妈交谈,问她周发在不在家。
那头的老妈很生气,几乎是吼着说:问尼玛滴批!
说了几遍人死了,还问你大滴壳子。
我没对她说我活着回来了,只是悄悄地挂电话。
心里已经清楚,在家人眼里,我已经死了。
死了,应该有很多人伤心吧?
好几个月没理发,我去了理发馆,把头发剪短,穿了时下流行的哈韩装,破洞牛仔裤,大号T恤装,戴了顶嘻哈帽,腰上缠了一圈白链子,比家里拴狗的链子细一些,脚上一双白波鞋,这套装备在街头叫嘻哈装,在工厂叫打工仔装。
然后面上扣了大墨镜,去了樟木头。
我在发廊街走了一圈,没人认出我,当然,我自己也没摘下眼镜让别人看。
我去了丽湾百合酒吧,里面生意很好,气氛很爆,男男女女一起群魔乱舞,台下各色青年喝酒扯淡,白衣的服务生来回穿梭,还有长得跟鬼一样的神仙在我面前兜售咳嗽水,摇头丸。
走去角落,阿忠三弟兄坐在哪里百无聊赖,腿脚乱抖,目光在人群里乱瞄,追随着各种丰臀肥乳。
阿忠的目光划过我的脸庞,眼神瞬间凌厉,咧着嘴唇,口里吐出两个字:煞笔!
酒吧里面戴墨镜,的确很煞笔。
连阿忠他们都认不出我,不是说我的易容技术多好,而是他们都认为,我已经死了。
我低头向外走,酒吧里的气氛忽然高涨,所有人发出狼一般的嚎叫,阿忠几个迅速起身,跑去前面台子上,跟随一队白衣青年,维持秩序。
高台顶上,灯光四射,激光快闪,一个圆形托盘从空中缓缓降下,上面一个长腿细腰大波翘臀的姑娘,上身蓝色露脐短制服,下身蓝色齐逼小短裤,穿着八厘米的高跟,头戴蓝色警察帽,出场就是一阵热舞,调动全场气氛,旁边DJ节奏带起,仰天一声嘶吼!
一道嘹亮的女高音就自四面八方袭来:我的热情~吼!
好像一把火!
哈!
那是莎莎。
她在热舞。
却不是我曾经见过的民族舞,是真正的劲舞。
台下所有宾客都为她欢呼,男人全部脱去上衣在手里摇,口里大喊白莎。
至音乐最劲爆点,有年轻人跳上酒吧的桌子上尖叫,他目光热切,表情亢奋,手里拿着麦克风,对着台上莎莎一声喊:莎莎!
台下一群精力旺盛的男人就一起大喊: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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