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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与群臣把酒言欢的位置分明是自己的。而现在自己就感觉变成了多余的那一个,无论是外戚还是各部大臣,都对自己这个当朝太子视而不见。
一杯一杯的闷酒下肚,太子很快就告醉离场了,来一个眼不见心不烦。只是今日之后,太子彻底打消了心中对若小夕不切实际的幻想,他总算是看明白了,若小夕不是那种能够屈居于他人之下,至于礼贤下士,父皇不是做的很很开心么。
走在归途的太子右拳紧紧攥起,“若小夕,咱们来日方长。”
宴饮之后,便是歌舞。接下来的时间就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了,美轮美奂的舞台表演,虽然已经是多次品味,可次次都会有别出心裁的花样。
不仅仅是女团,若小夕指示下悄然成立的男团今日第一次亮相,就再一次惊艳了众人。不同于女团的婀娜、性感,男团变现出来的热血、劲爆与庄重无一不是精品。
尤其是作为压轴出场的,男儿歌,更是在每个人的心中久久不能忘怀:男儿当杀人,杀人不留情。千秋不朽业,尽在杀人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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昔有豪男儿,义气重然诺。睚眦即杀人,身比鸿毛轻。
又有雄与霸,杀人乱如麻,驰骋走天下,只将刀枪夸。
今欲觅此类,徒然捞月影。
我欲学古风,重振雄豪气。名声同粪土,不屑仁者讥。
身佩削铁剑,一怒即杀人。割股相下酒,谈笑鬼神惊。
杀斗天地间,惨烈惊阴庭。三步杀一人,心停手不停。
血流万里浪,尸枕千寻山。壮士征战罢,倦枕敌尸眠。
梦中犹杀人,笑靥映素辉。女儿莫相问,男儿凶何甚?
古来仁德专害人,道义从来无一真。
君不见,狮虎猎物获威名,可怜麋鹿有谁怜?
世间从来强食弱,纵使有理也枉然。
君休问,男儿自有男儿行。
男儿行,当暴戾。事与仁,两不立。
男儿事在杀斗场,胆似熊罴目如狼。
生若为男即杀人,不教男躯裹女心。
男儿从来不恤身,纵死敌手笑相承。
仇场战场一百处,处处愿与野草青。
男儿莫战栗,有歌与君听:杀一是为罪,屠万是为雄。
屠得九百万,即为雄中雄。
雄中雄,道不同:看破千年仁义名,但使今生逞雄风。
美名不爱爱恶名,杀人百万心不惩。
宁教万人切齿恨,不教无有骂我人。
放眼天下数万年,何处英雄不杀人?
歌词是新式的歌词,但内容却不再是情与爱,上升到了武者的追求与人生意义,就连一向老生常谈的儒生,在初次听闻此歌,都不由得拍案叫节。在场的所有人都心照不宣,心中默认此乃场间看起来言笑晏晏的若小夕所做,不由感慨外在表现害人不浅,谁能看得出正太外表下是一颗绝世豪雄的心脏。
此诗何等豪情?是若小夕前身最为敬佩的一位爱国大诗人所著,他的意志仿佛与今生的自己高度契合了,面对这杀伐、混乱、无序、不公的世道,何解?唯有用手中的刀剑说话。
以诗言志,毫不掩饰,也不想掩饰,我若小夕就是这么一个顶天立地的真正男儿。这首诗的问世,若小夕绝不会承认是自己所做,那有违本心。而今天之后,也再不会有一首前世的诗词歌赋出现在这方世界。
因为自己不是搞文学的人,在国子监就向世人说的很是明了:百无一用是书生。最不愿意从事的职业,每天拿来前世的遗泽装逼,不管别人怎么想,怎么评价,自己就把自己腻歪死了。
随着大明的大典之后,这首男儿歌不胫而走,成为了新的一年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,一首抒发男儿远大志向的励志经典。
之后但凡有武者督促自己练武,都会将这首男儿行置于身前不远处,为了自己三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的武道志高梦想而挥洒汗水。
不论若小夕之后再有什么所作所为,所有人都会把他看作是一个真正的,有大气魄的武者,而不再是一个可欺的孩童,这就是男儿行的人格魅力所在,试问?天下谁人可以忽略,一个立志要屠杀九百万,证明自己豪雄的当代天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