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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说波里斯是竞赛第一期的最大赢家,那么第二赢家是谁呢?给冷弈选择的话,应该是波旁侨民联盟、不,现如今应该叫做波埃米人自治区了。
波里斯可以说是吃掉了波旁最大的遗产,但是反观波埃米人自治区,以其四百多年的旅程来说,可谓是一步一个脚印,稳稳扎扎的向前迈步。
波埃米人自治区的历史,可以追溯到四百多年前,那些最早一批离开波旁岛,前往印哥纳进行贸易活动的勇敢冒险者。
那时,印哥纳中央权力衰微,各地割据,明明身处在一个国家,却让人感觉是异国他乡一样。
这种时候,处于中立地位的波旁商人就起到了极大的作用,毕竟背后有着一个大帝国在撑腰,各地贵族想打劫前也会多考虑考虑,而贵族不当强盗了,那么真正的强盗们就无需过虑。
并且,那时候的波旁人可不像后来那么趾高气昂,即使对每个印哥纳平民,波旁商人都会耐心和煦的与他们对话,(压榨出他们最后一点价值),而贵族,不管大小都是极其恭谦的对待,这样子的商人,如何能不让人生出好感?
因此在那个时代,对于平民来说,波旁商人意味着新奇的物件,意味着前所未有的知识;对于贵族来说,意味着急需的战争物资,意味着可靠的奴隶贸易。
总之,人人都欢迎波旁人,人人都爱波旁人,而随着时间的推移,前往印哥纳的波旁人也变得越来越多。
这也难怪,在916年的时候,承认波旁人拥有仅次于波旁贵族的身份;在944年的时候,为了让波旁人可以更加深入印哥纳,印哥纳的诸侯们接连颁布了波旁人的治外法权;在1001年的时候,更是将国名定为“印哥纳人与波旁人共同的风暴联盟”
,让波旁人与印哥纳人拥有共同的政治地位。
而在十年后,也就是大历1011年,未来的那个称雄一时的庞然大物,波旁侨民联盟正式成立了。
这个联盟在最初,不过是印哥纳中用于处理波旁侨民的一个行政机构而已,并没有规定任何的管辖地域。
但是以1076年为开始,到1239年印哥纳颁布《波旁侨民禁止购买土地令》为止之前,波旁侨民联盟开始在印哥纳购买或租借永久居住地,很快就掌握了大大小小的一大片土地,形成了波旁侨民联盟的管辖地域。
当然,这也并不能说是波旁侨民联盟占印哥纳的便宜,毕竟侨民联盟租借印哥纳的地盘,主要是在印哥纳北方的主城内,不过是占据着几个街区而已。
至于后来侨民联盟的基本盘,那可是侨民们自己在南方开荒,一点一点的扩张来的。
而波旁侨民也因此在印哥纳的历史中扮演着重要的地位,在印哥纳忙于国内诸侯争霸、并逐渐统合成四个板块——中央核心、北部核心、西部核心和西部边境同盟时,印哥纳领土的最大扩张,就是波旁侨民们在南方开拓的土地。
不过也别把波旁侨民想成白莲花,他们之所以往南开拓土地,最重要的一个原因,就是希望早日见到母国,然后获得母国的支援,以充当母国入侵印哥纳的狗腿子,来获取自己的利益。
事实上,从波旁侨民联盟将自己机构的名称定义为侨民就可以看出,波旁侨民们始终没有将自己看成是印哥纳的一份子,而认为自己只是从波旁出去的侨民。
事实上,波旁侨民经过在印哥纳的几百年开垦,又由于印哥纳人的文化过于落后,基本不能同化波旁人,导致波旁人在印哥纳的人口水准念念攀升。
就从冷弈系统中的数据来分析,在大历1000年的时候,作为印哥纳公民的波旁人数量还微乎其微。
等到了大历1200年的时候,关是被波旁侨民认为是波旁人的,就已经占据了印哥纳4%的人口,再加上所谓的波埃米人——即波旁化的印哥纳人、被波旁从其他地方带过去的奴隶后裔,3%,整个印哥纳已经有7%是波旁系的了。
又过一百五十年,到1350年的时候,波旁人和波埃米人各占印哥纳人口的7%,加起来已经达到14%的可怕比例,印哥纳内部平均十个人中就有一个多一点的人是波旁系。
当然,有些印哥纳人可不管这些,那些反波旁的印哥纳人,看着侨民联盟那么大的地盘因而百般不爽。
那些人认为,首先既然波旁侨民联盟承认自己是在印哥纳的土地上,所以他们是无耻的非法窃取了印哥纳的土地,这群非印哥纳人应该利索的滚出印哥纳;其次,这群侨民终究只是侨民而已,居然在印哥纳有着一等人的地位,喧宾夺主成何体统?
而在这个时代,波旁人已经不像是过去那么惹人喜爱了,大多数波旁侨民都抱着这种想法:我可是波旁人,世界上最文明的族群,虽然不是本岛人,但也比你们这些脱离蛮族(一千年)不久的人要文明的多。
因此,在印哥纳是波旁一等人、波埃米二等人,印哥纳贵族反而变成三等人了,这如何不让印哥纳不狂怒?因此早在1088年开始,印哥纳就掀起了反波旁风潮,并且这股风潮因为受到官方的支持,久久不能停息,还越刮越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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