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不信,是......我不该写这样一本书。 从开书初期的信心满满,到后来的如履薄冰,这个过程确实很煎熬。 因为长宁帝军已经写到了极致,是大宁帝国最为壮阔最为浩荡的极致。 冷子也是极致,他比丢丢儿要可爱不少,还有茶爷,比高大哥也要可爱不少。 你们是那么爱茶爷爱冷子,我也是啊,所以我不敢写的太过于类似。 这就给丢丢儿和高大哥上了枷锁,越是到后期,越是有这样的弊端,也就越艰难。 丢丢儿还好,毕竟在性格塑造上和傻冷子相似一些也能接受,可高希宁无法和茶爷塑造的一模一样。 在构想之处,高希宁的形象在我心中是一个杀伐果断且心思缜密,甚至有些阴狠冷酷的女人。 但这样一个女人写出来,实在是不讨喜吧,...
一朝穿越,她成了穷困潦倒的赎身丫鬟,带着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拖油瓶万人嫌。娘亲我想吃肉看着这个白来的儿子,沈连云叹了口气,既然成了他的娘,那就加油干,带领全家奔小康!极品亲戚来一个撕一个!致富商机有一个握一个!忙了一天到了晚上,那个便宜夫君凑上来,直接用吻把她的累堵到嘴里。沈连云欲哭无泪以为捡了个小忠犬,却没发现原来是只小野狼!...
我真的没有结婚,也没有孩子,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,这孩子不是我的。宁兮怎么也想不到,自己还没结婚,就有一个浑身充满萌气的小正太跑出来,声称是自己的儿子。那一刻,宁兮的内心是崩溃的。而当她见到那个俊美如神祗,浑身充斥贵气的年轻首长时,她愣住了。做我儿子的妈,你很委屈?男人幽沉的视线从她身上扫过,嚣张狂妄的语气令人害怕。宁兮立刻就萎了,小脑袋一摆一摆的,不,不,不委屈,不委屈。原宝他才委屈!当初要不是看在这个女人长得好看的份上,他才不会认她做妈咪呢,哼!!...
因剑受伤,因剑穿越。美女挺胸,接剑迎爱。普通女孩,与众多古代名人神奇交集。越王勾践光武刘秀诗仙李白宋祖匡胤挚爱曹丕,欠她一份专情今生轮回,独守她一个。重生大唐之神马公主火力呈现三国奇缘之爱上武神始终等您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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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朝穿越,成为天下第一王妃,裕王之妻,却也卷入到了一场权利的斗争之中,阴差阳错间竟成为政治冲突的核心人物,关乎天下安危,日日如履薄冰,使得原本不屑与人争斗的她,被迫用强硬的手段保护自己,腹黑而机警,但骨子里的她,未失本心。...
神州大陆,万族林立,弱肉强食,实力为尊!万年前,超级强大的灵族突然衰落,沦为了无人知晓的小族。然万年后,灵族外殿弟子偶获‘仙书第一卷’强势崛起。披荆斩棘,闯龙潭虎穴,重振灵族雄威!登上大道巅峰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