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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
老把头竖起一根手指:“我最多只能给你一百两银子,但你拿去燕城卖,遇到合适的买主,出个两三百两都有可能的!”
他强调道:“不是我坑人,这是我们这一行的规矩,我可以不赚钱,但不能坏规矩。”
“所以你想卖高价的话,还是带去燕城吧!”
说着,就要把虎皮还给汪尘。
汪尘没有接,摆摆手说道:“那就一百两吧。”
他,或者说凌志远的记忆里没有多少金钱上的概念,这一百两银子的购买力如何,汪尘不是很清楚。
只是对方的态度很坦诚,也把话说得明明白白,汪尘就懒得麻烦了。
老把头愣了愣。
两三百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。
要知道普通一家五口,十几二十两就足够一年的生活支出。
三百两银子都能在燕城买套不错的房子了!
结果汪尘根本不在意其中的差价,居然愿意低价出给他。
但这并不是重点。
重点在于,汪尘的澹然并不是装出来的,他给老把头的感觉很像是那种世代豪奢的大族子弟,言谈举止都流露出上位者的气质。
这让见惯了世面的老把头有些不安,他收起了虎皮,咬咬牙从怀里掏出两张银票递给汪尘:“那就多谢了。”
汪尘接过银票一看,居然都是一百面额的。
他对银票再熟悉不过,一摸就知道不是假的,而且开票的银号也是赫赫有名的大钱庄。
凌志远花过很多。
汪尘递还给对方一张:“说一百就一百。”
结果老把头赔着笑脸硬是不收——宁可少赚,也不能得罪摸不清底细的人。
汪尘懒得跟这老江湖磨叽,索性收起银票,然后再丢给对方一个包囊。
里面装着四只切下来的虎爪。
“就这样吧!”
老把头都没看清楚汪尘是从哪里拿来包囊的,心里暗暗纳闷,但也不敢再啰嗦。
他从骡马的货袋里翻出酒,请汪尘一起喝。
结果汪尘只喝了一口就没喝了——酸。
而这也坚定了老把头的想法,对他的态度更加客气。
过了晌午,大家也休息够了,商队重新上路。
这支商队是从左边那条道过来的,去的是右边的路,老把头在前面带路,还跟汪尘聊天说话,别人也没啥意见。
这老把头阅历极为丰富,为人也很精明,各种江湖典故趣闻轶事信口说来头头是道,让汪尘听着津津有味,丝毫不觉得路途枯燥。
就这样跟着商队走了二十来里路,已经接近傍晚。
老把头说道:“小兄弟,前面三里地有家客栈,我们晚上就在那里住宿。”
汪尘点点头,没有说话。
老把头招呼一帮商队的伙计加快速度,赶在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前,看到了挂着灯笼的山间客栈。
这家客栈的规模看起来还不小,外面已经停着不少的骡马,显然早有行商在此落脚。
借助屋檐下悬挂的灯笼散发出的光芒,汪尘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客栈的招牌。
同福客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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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更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