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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
“明军威武!”
“吾皇万岁!”
…
…
待将士们连呼三次后,朱由榔微微伸手,示意大家暂停。
洞房花烛夜,装神弄鬼时。朱由榔当然愿意享受这种被万人膜拜的快感。
谁不愿意享受这种膜拜呢?某些明星不惜重金,请一些喇嘛给自己坐床,为的是啥?就是要享受这万人膜拜的一刻呗!
但朱由榔知道现在可不是继续装神弄鬼的时候。
此战,一千骑兵追杀清军的步卒,已经都见过血了。
可是步卒呢?只是扔扔手榴弹,用眼睛看着骑兵掩杀清军,这是不行的!
朱由榔带着这么多步卒出战,其实就是想让兵士们感受一下战场的气氛,见见血!
士兵和常人有何区别?
就是士兵见过血,知道怎么让对手流血、死亡。
若是士兵不会这些技能,那么他们顶多就是拿着武器的普通人!
目前的明军很多都是这样的,拿着武器的普通人。有的甚至上了战场,一见到对手张牙舞爪,自己就心慌、晕血。
如此的兵士怎么能打胜仗呢?
现在必须让将士们见血!
想到这,朱由榔指着在地上横七竖八躺着的清军伤病,对着所有步卒说道:“他们曾经扬州屠城10天,嘉定3次屠戮,广州不断洗劫,现在他们就在你们面前,怎么办?”
所有的将士都齐声呼喊:“血债血偿!”
“血债血偿!”
“血债血偿!”
朱由榔对着兵士们一挥手,“开始吧!”
4千步卒就像是下山的饿狼一样,嗷嗷直叫地扑向那些受伤的清军。
噗嗤!
随着一声闷哼,一把砍刀砍下了一名清军的头颅。
这名兵士叫王富贵,此前家中穷得揭不开锅,他最近才不得不投军。王富贵以前虽然好吃懒做,但是基本属于有贼心,没贼胆类型的,没真正干过坏事。
现在,他突然一刀砍死一名鞑子,看着他人头落地,鲜血喷出1米多高,溅得自己一脸都是血。
王富贵只感觉胃中如翻江倒海一般,呃……,实在是忍不住,他直接吐了出来。
这时,一个老兵来到王富贵的身前,说道:“感觉怎么样?”
还能感觉怎么样?恶心呗!
王富贵正要说话,突然这老兵抓起他的手,带着他一刀砍向另一名鞑子。
噗嗤!
随着刀贯穿鞑子的身体,王富贵又吐了一地。
更可怕的是,老兵抓着王富贵的手,这一刀并未使出全力,鞑子并未被砍死。
他现在还吐着血,不断地咒骂王富贵,你个……天杀的,有本事给老子个痛快的!
“砍死他!”
老兵对着王富贵下令道。
王富贵顾不上恶心,抓起刀,猛地在鞑子身上连砍10多刀。
开始,王富贵一边砍,一边吐。渐渐地他不吐了,好像砍人也不是多恐怖的事情!
不止是王富贵,几乎所有的明军都经历了类似的过程。
从他们的眼神中,能够感受到,从来没有的坚毅,从这一刻起,这支队伍真正成军,踏着清军的尸体,成为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!
看着将士们从普通人到真正士兵的成长,朱由榔百感交集,他看着远方,心中不断地呐喊:“若曦,你在哪?朕想你啊!朕多么希望,与你分享这到手的胜利!”
【作者题外话】:书友们,大家好,终于与鞑子进行了第一战,本书要说的故事,才刚刚开始。希望大家一直支持蚂蚁!
谁没有理想呢?蚂蚁的理想就是要上树!希望大家继续支持蚂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