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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,又多了一个何甜甜。

    何甜甜:……切,我才不屑于去抢夺什么机缘。

    至于那条所谓的“成功之路”,何甜甜也有所安排。

    悄悄跟在郑读身后,见他又是在镇上唯一的国营饭店吃大餐,又是在街上东买西买,那模样简直不要太惬意。

    何甜甜觉得,不能让郑读“独乐乐”。

    她四下里找了一圈,还真发现了一个熟人。

    不是郑家村的,而是隔壁村的乡亲。

    两个村子比较小,共同组建了现在的生产大队。

    虽然不是同村,在一起上工,偶尔也会有接触。

    何甜甜便赶到那人近前,热情的打招呼:“许老哥,来镇上办事情啊!”

    何甜甜一边跟人寒暄,一边故意往国营饭店引。

    于是,那位许大哥就看到了在饭店里大快朵颐的郑读。

    何甜甜故意露出惊愕又失落的神情,拦着许大哥不让他跟郑读打招呼。

    “我家小弟身子骨弱,需要多补补!”

    何甜甜说着言不由衷的话,眼底的低落简直要溢出来。

    许大哥看到何甜甜这副模样,不禁有些同情——

    啧,这个郑老大还真会自欺欺人。

    明明是他家老娘偏心、家里小弟又好吃懒做,背着他偷偷跑到镇上解馋,他不说生气,居然还帮对方辩解。

    他是不是傻呀!

    “哎呀,时候不早了,我、我还要去县城,就不跟许大哥您说了!”

    何甜甜见目的达成,便没有耽搁,随口说了一句,就跟许大哥告辞。

    “你去县城?”

    许大哥好奇,便追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……对!有点儿事!”

    何甜甜故意露出为难的模样,眼神躲闪的回了一句。

    咦?有问题!

    郑老大好好的,为什么去县城?

    他家在县城可没有亲戚!

    哦,对了,听说郑老四惹了祸,需要钱。

    难道郑老大要跑到县城去弄钱?

    可,郑老大就是个会点儿木匠活的庄稼汉,他能有什么办法?

    许大哥一肚子的疑惑。

    回到村子里,正好听到有人议论隔壁郑家村的新闻,便将自己在镇上遇到这对兄弟的事儿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简直不能再巧了,郑秀才刚好被村子里的人请来看病,见村头大树下众人讨论得热闹,一个没忍住,便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咳咳,郑秀才确实有职业道德,不会轻易把病人的隐私说出来。

    但他喜欢八卦。

    且郑渔也不是他的病人啊。

    听到许大哥跟村子里的人说“哎,你们说郑老大到底去县城干什么”的时候,郑秀才轻咳一声。???.biQuPai.coM

    “我知道!”

    不过区区三个字,却让大树下的一众村民都将目光齐齐对准了郑秀才。

    “他去干啥?哎呀,郑秀才,你赶紧说啊!”

    众人见郑秀才卖关子,赶忙叠声催促。

    郑秀才那颗急于分享八卦的心,瞬间得到了满足。

    他故作矜持的笑了笑,压低声音,吐出两个字:“卖血!”

    啥?

    众人全都被惊住了?

    虽然他们偶尔也会说卖儿卖女、卖血卖肉,但,更多的只是个夸张的修辞方法。

    没人会真的跑去卖血。

    因为在大家的传统观念里,血是非常宝贵的。

    若是缺了气血,整个人的身体都要垮掉。

    而似他们这样要靠力气下地挣工分的农民,身体更是一切的本钱。

    身体垮了,连口粮都混不上,一家人也就甭想好好过日子了。

    除非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,比如隔壁生产大队的一个老农民,家里的小儿子病了,需要钱做手术。

    老农民没有别的本事,只有一身的血肉,他打听到门路,便跑去了县医院。

    换了钱,整个人也仿佛丢掉了半条命。

    那虚弱的模样,好几天都不能下地干活,周围的人看了就觉得心酸。

    更有种莫名的恐惧。

    但,人家那是为了唯一的儿子,早就做好了以命换命的打算。

    附近的人听了,可怜的同时,都表示理解。

    但,郑家老大郑渔——

    不过是为了一个弟弟,而且也不是到了要命的关头,有必要这么拼命嘛?

    而且,众人刚才也听许大哥说,“啧,那个郑读还真是会享受,红烧肉,多贵啊,人家一个人就吃一盘儿!”

    一边是闯了祸,还跑去镇上大鱼大肉的不省心小弟;

    一边则是任劳任怨帮弟弟收拾烂摊子,不惜自己去卖血的绝世好大哥。

    众人心里的天平,没有任何意外的偏向了郑渔这一边。

    他们暗自托槽郑渔傻帽的同时,也隐隐有些羡慕郑读。

    人就是这样,做不到自我牺牲,却又渴望遇到一个愿意为自己牺牲的人!

    当然,羡慕只是一点点,更多的还是要唾弃——

    “这个郑老四,真是太不像话了!”

    “可不是,他自己惹了祸,却要让大哥来顶缸!”

    “……唉,郑老大没有辜负‘长兄如父’的盛名啊,老郑家有这么一个好儿子、好大哥,是郑家的福气!”

    就这样,在郑读全然不知的情况下,他的名声变得更加臭了。

    此消彼长,他的大哥“郑渔”,好大哥的形象坚定的伫立在众乡亲的心目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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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沈兄!”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    但不管是谁。

    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    对此。

    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    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    可以说。

    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    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    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    镇魔司很大。

    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    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    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    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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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    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    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    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    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    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    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    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进入阁楼。

    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    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    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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