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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支被百姓唾弃的队伍,日本人也不会放任不管的。”林创道。
“是,局座说得是,卑职想岔了,出了事老是想捂着,还是格局太小了。”高全岭一听,赶紧认错。
“局座,卑职有个小想法,您看行不行?”丁曼丽说道。
“什么想法?说出来听听。”林创问道。
“刚才您说到报社,咱们可不可以只跟一家报社合作?”丁曼丽问道。
林创眼前一亮:“你是说,卖消息?”
“是啊,这样的案子,尤其牵涉到桃色的案件,对百姓是很有吸引力的。如果我们只让一家报道,开个条件,肯定会增加点收入吧?”
“行,曼丽,你要是做生意,保准能发财,这点子不错。这事你联系吧,可以告诉合作报社,以后警察局只要有案子,全部让他们独家报道。”林创夸了丁曼丽一句。
“是,卑职去办。”丁曼丽被林创一句话给夸得喜气洋洋。
“全岭,下一步我们会处理一批人,也要补充一部分人,你现在就要做到心里有数了。”林创又对高全岭说道。
“是,局座。”高全岭正色道。同时,心里喜滋滋地想道:“局座这是把人事权交给我了?太好了,有了人事权,就意味着财源滚滚啊。”
监察权给了丁曼丽,用人权林创肯定要把持在自己手里,只不过他必须分出一部分利益给高全岭,以平衡高、丁二人的力量。
他没想到,高全岭竟然起了借机发财之心。
如果让他知道高全岭的真实想法,他一定会说:“嗯……,这也是人之常情。”
……
没过几天,12月29日,王院长发表《艳电》,全国一片哗然。
《艳电》是王为响应《日本近卫内阁第三次对华声明》而起草的电文,该电于12月30日在香港正式发表,并全文刊登在12月31日出版的王派报纸《南华日报》上。
在《艳电》中,王对日本所谓的“和平三原则”,即善邻友好、共同防共、经济提携,采取的是完全接受的态度。他还宣称:“中国抗战之目的在求国家之生存独立。抗战年余,创巨痛深,倘犹能以合于正义之和平而结束战事,则国家之生存独立可保,即抗战之目的已达。”
此外,《艳电》也委婉地表达了王对《近卫声明》的不满。因为它只字未提《重光堂密约》中双方所商定的日本撤军问题,这使王深感难堪,于是,他在《艳电》中提醒日本人:“其尤要者,日本军队全部由中国撤去,必须普遍而迅速,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,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。”
《艳电》最后还希望中日双方“各自明了其责任”,“今后中国固应以善邻友好为教育方针,日本尤应令其国民放弃其侵华侮华之传统思想,而在教育上确立亲华之方针,以奠定两国永久和平之基础,此为吾人对于东亚幸福应有之努力”。
……
民国三十八年一月一日,《申报》刊登了艳电全文,林创看罢,把报纸扔到桌子上,脑海里出现两个成语:自欺欺人,痴人说梦!
“这特么的脑子是不是锈住了?《近卫声明》也只有傻瓜蛋子才会完全相信!”林创暗道。
他知道,自此之后,军统与敌特工部之间的默契将被打破,上海滩将迎来暗战的腥风血雨。